2023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30日,我局在清新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了《关于清远市清新区集中育秧设施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》,将遴选结果向公众进行了公示,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疑问和异议。现将清远市清新区集中育秧设施建设实施主体名单公告如下:
清远市清新区穗丰年农机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。
特此公告!
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
2024年1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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